2.2亿的彩票大奖,究竟有没有“隐情”?
彩票,大多数人都买过,但你中过四位数以上的奖金吗?
经常买彩票但一辈子都没中过的,大有人在——本来就是概率极小的运气。
就算中过,往往也是不可复制的偶然。
然而,最近有个彩民,一次开奖,就中了2.2亿元。
此人仿佛刚和财神爷加了微信,对中奖号码未卜先知:
他押宝同一个号码,花了十万元,买了五万注。
那个“选七中七”的号码押对了,单注奖金4475元,乘以五万,就是2.2亿。
尤其“精绝”的是,他其实只要投注四万元,就能清空当期奖池,拿到所有奖金,但故意多投六万,将每一注的中奖金额,从8000元拉低到五千元以下。
这让他按照相关规则,合理合法地免去约4400万税款,2.2亿奖金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。
对这一切,彩票发行方称这一切公正透明、毫无内幕;
而且按照相关法规,中奖者的个人信息——从姓名、身份到彩票购买记录——均属于隐私,官方拒绝吐露,其他人也无权擅自调查。
网民一片哗然,“有猫腻”的阴谋论盛传,包括翻出彩票行业腐败立案的种种老账目。
但就事论事,针对“2.2亿彩民”,网民除了类似有罪推定的恶猜,也拿不出什么硬证据……
“一方面,是经常冒出明显违背普通人常识的‘邪门’事情;另一方面,上面没有令人信服的说法,与此同时,遍布各行各业的‘黑箱’和‘猫腻’,乃至坑蒙拐骗,层出不穷。”
这番话,出自当代社会学者翟学伟,《中国人的社会信任》一书。
2.2亿彩票的“疑云”,堪称这本书的一个绝佳注脚。
“一般来说,社会成员彼此间的信任,就像一个双轮车,有两个基础:一是基于情感,二是基于事实。相比之下,事实更有刚醒的说服力。”
按照书中的上述所言,我们不妨看看关于彩票的事实。
按照彩票行业的基本规则,每期中奖号码都是随机的。
那我们不妨以此算一算:
“选七中七”,哪怕总共只有7个数字选项,如果数字不能重复,彩民选择的第一个号码有7种可能,第二个号码有6种可能,第三个有5种……最后一个有1种。
以此类推,中奖的概率,分子是1,分母是7*6*5*4*3*2*1(即7的阶乘,或写作7!)。
假如是从更多数字中选择,比如从0-30中选择7个数字,分母就变成了30*29*28……,一直乘到30-7,也就是23。
这是个极小的概率——明显低于上亿分之一。
除非是吃了唐僧肉长生不老的周口店北京猿人,几十万年来每次都买彩票,一直买到现在,才能达到上亿次,才有比较大的中奖可能。
——那么,一个“普通”彩民,为何在某一次押注时,对某一组号码组合,如此笃定?
斥资十万,全部买了那个号码,偏巧押中,获得巨资,甚至连避税都做到了!
难怪有网民戏谑说,该“幸运彩民”,是从几天之后,坐时光机来的——否则如何解释其“未卜先知”?
不过,也可以反驳说,概率统计是针对宏观状态的,不适用于个体、单次。
就像闭着眼睛随机摸牌,摸到黑色牌面(黑桃、梅花或小王)的概率是1/2,但某个人的某一次“实验”,也可能连摸好几把,每把都是红桃或方片之类。
更不必说空难等小概率事故,按常理讲就算一个人天天坐飞机,也大有可能一辈子遇不上,但现实中,却难免有很少坐飞机的人,偶然登机就“偏巧倒霉”。
某个彩民“瞎猫碰上死耗子”,意外地押对了宝、发了大财,这种可能性虽然很低,也确实不能排除。
所以说,论事实,我们只能承认,那个彩民的“离奇中大奖”,“内幕”究竟如何,根本没法猜。
就算把福尔摩斯请来,也推理不出个明确答案。
“针对那些局外人根本无法判断的事实,除了漠视,往往只剩下两个选择。”
“要么相信当事人、相信主流渠道,要么自行脑补出种种‘黑幕’——后者俗称阴谋论。”
彩票事件,“没有内幕”的官方声音,被众多网民嗤之以鼻,各种阴谋论漫天飞舞。
各种是非对错,依然无从判断,但是,如书中所言,如果阴谋论经常盛行,那就意味着社会信任,出现了明显的危机。
在这个社会,彩票事件只是其冰山一角。
婴儿的奶制品,很多家长宁愿花高价找代购,也不信任身边超市的货物,生怕除了多年前被曝光的三聚氰胺,还有其他什么黑心的添加剂;
还有些家长,对自家孩子的各科教材——都是有关部门多次审订过的——充满狐疑、逐字逐句地自行审查,怀疑其中有刻意的“毒素”,动辄一惊一乍地投诉;
哪怕亲友之间,如果某个人做了保险之类,拿着有公司logo的产品资料向熟人推荐,对方的第一反应往往是:
“这家伙怎么找上了我、送我这些东西?是不是杀熟、坑我?承诺条款是不是陷阱?”
对陌生人,更是充满恶猜。
看到网上有人说自己患了重病、渴求帮助,即使有各种认证,不少网民也会不分青红皂白,骂之为骗子。
如此社会,大家心照不宣的游戏规则是:
假定所有人都是骗子、窃贼,“人人防我,我防人人”。
即使诚实、无辜,也随时可能被大家冤枉,甚至遭受无端的暴力对待。
或者说,即使以这种方式抓出一些“真贼”,也是以人人都“披枷带锁”、蒙受其他人的恶猜为代价。
仔细想想,何其可悲!
单就“中奖2.2亿”一事而言,网上一些人说,应该公开该彩民的身份和之前的购买记录。
似乎只有打破“不泄露彩民隐私”的规定,对大家普遍怀疑的对象,“按照民意”特事特办,才能彰显公正。
——然而,本书的作者,无法苟同如此“民意”。
对彩票等意外之财,书中也有所谈及,作者赞同“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信息不被泄露”的现行规定,甚至认为对相关信息的保护力度,应该进一步加强,而非基于任何理由削弱。
究其原因,首先,哪怕完全无辜的人,很多时候也无法自证清白。
一旦泄露当事人信息,大家怀疑、恶猜乃至咒骂的矛头,就有了明确的“正主儿”。
这对那个人,是灾难性的后果。
此外,一个社会的信任度越低,往往人际之间“占便宜,揩油”之类的潜规则,就越会盛行。
因为,一旦大家觉得“谁发财都不可能清白,都有猫腻”,那么,就会既“恨人有,笑人无”,又会觉得发了财的人都仿佛亏欠自己,“吃大户”问心无愧、心安理得。
就像《水浒传》的乱世,“劫富济贫”被视为理所当然。
在这样的社会,中大彩票或者突然暴富的人,除非自己主动对愿意信任的人道出实情,否则一旦被泄露,就可能在亲友圈内,被大家“盯上”,无底线地索取……
然而,这并不等于有关部门应该毫不作为。
对确实反常、可疑的巨额大奖,应当由专门的机构,予以彻底调查,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。
如果确实存在营私舞弊,就要毫不手软地查处——问题的根源,恐怕也不在某些“幸运”的彩民,而是更深的层次、更高的位置……
这些才是我们真正值得期待的。
即使等不到这样的公正,至少,我们也应当对其他人,保持“无罪推定”的必要善意,避免“狼眼看人”的恶猜。
毕竟,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没有人愿意自己,被别人加以恶毒的预设。
这是重建社会信任的基础,它远比“扒开”某彩民的个人信息、以“正义”之名过些邪瘾,更有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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